日复一日的生活持续在进行着,每天破晓时分,才匆匆闭上双目,为疲劳了一整晚的身子暂时解脱思绪的困锁,如果睡眠真的这样,我本以为睡觉就是一种姑且遗忘问题的方法,结果咱们心理动力学之父佛洛伊德说发梦其实不只是发梦,当下睡眠发梦成了徒劳。
看过了《食尚玩家》的某一集,饿了自己,更差点抹杀了那份薄弱的毅力,之后随便在面子书闲逛,看到了某位网友的部落格文章简介,点击进去,但我其实并不热衷他的部落格,心里更认为他喜爱卖弄自己,卖弄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,看了有点不悦。就如今晚的这篇,是他在本地某青少年刊物上专栏的特稿,写关于小学的爱情。阅读文章过后,觉得和我认知的老师式回答有点不一样,更甚是用词过于正式,我还蛮好奇他每次和学生的对话是否都如此正式?老师或许可能,但小孩子就不敢说了。
在我小学时,曾经发生过关于爱情的荒唐事,我竟然“爱上”我的好朋友。我的开关引号用得很合时,因为年幼的我别说爱情了,连友情的概念也不过是模糊的。我还记得,那个时候的我,爱情观特别滑稽,只要两个人常腻在一起,谈个不分昼夜的电话,上课传小纸条,偶尔说下属于两个人的秘密,这样的举动是我认为的爱情,在那个青葱岁月。那个女孩姓刘,她不美,可是却很耐看,书卷气很浓重,笑的时候,眼睛会眯成弯月状,我认为她是最可爱的女孩。这段荒谬的假感觉,只是我单方面的错觉,理智的她始终认为我和她只是谈得来的朋友,稍微可悲的是,我们就连好朋友也称不上。在我决定追求她过后,我坦然地向她告白,结果一节课时间不到,我被召到教师楼,被老师狠狠地训了顿,后来的后来才知道是她向老师告状。到今天,老师的话仍深刻记住,钟老师说:爱情不是说了算,爱是一个责任,一个愿意对别人负的责任。训话时,我哭得哗啦啦的,根本没办法消化老师的话,只呆呆站在那边,哭着点头,连忙说着:以后不敢了。懦弱的性子加上年少无知的虚假感觉,才过了一个星期,这事就不记得,和她交换午饭(她喜欢我妈妈买给我的饭,而我喜欢她妈妈为她煮的饭才)时仍然会坐在一起用餐,谈天时会畅怀大笑,这样的日子维持到小学毕业时。
严格来说,她是我的初恋,可惜升中学时,大家报不同中学,她奔向了属于她的独中,而我还是浑浑噩噩进了国中,和她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。
想起这件事,其实也不知为何,好像杂乱的思绪中,整了一段渐渐被遗忘的故事,幸好我还记得……记得她笑起来的样子。